叶子
6月27日,上海市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一幢在建的13层住宅楼突然整体倒塌。一时间,这件突发事件成了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目前,这起事故的调查还在进行之中。人们关注的重点当然是事故的原因和业主的赔偿等问题,而我在看电视新闻时却注意到一个许多人一般不太注意的问题:这幢大楼整体向南倒覆后,紧挨着的另一幢大楼却完好无损。这说明这个小区的楼间距是大于楼高的。我们不妨大胆假设一下,如果该小区楼间距小于楼高,后果将会怎样?“多米诺骨牌”效应!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海市的楼高与楼间距之比应该是1:1.26左右。我说的上述现象至少可以证明一点,上海市有关部门在审批这个小区的建设规划时,楼间距基本是符合标准的。
上海市与我们宣城的纬度大致相当(上海略高),按照国家建设部的规定,宣城的楼高与楼间距之比应该是1:1.25左右。但实际情况又是怎样呢?我们不妨到市区各个居民小区去看一看,恐怕大多数都达不到这个标准,有的小区(特别是有高层建筑的小区)可能连1:1都达不到。这样的话,假如上海闵行区这一倒楼事件发生在宣城(我是说假如,实际肯定是不太可能的),会怎样?
2008年12月25日,本报在综合新闻版《编读往来》栏目中曾刊载了一篇题为“宣城市区居民小区楼距为何这么小?”的文章,市建设规划部门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明确告诉我们,宣城的楼高与楼间距之比应该达到1:1.25。楼间距不是由房产开发商来自定,一个小区的开发,首先必须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来设计,设计单位的设计必须要通过建设规划部门的审核才可实施。如果设计不合理,建设部门将不会予以批准。既然如此,人们不禁要问,那些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小区不知道是怎么拿到规划许可证的?
国家有关部门至所以要根据纬度规定不同的最小楼间距,就是要充分保障居住在低层楼层的居民在冬季享有享受阳光的权力(象上海那种楼房整体倒覆的事故只是难得一遇的特例),这也是一个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我们的党和政府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思想就是以人为本。如果我们的某些职能部门在行使职权时,只是为了维护少数利益集团的眼前利益,而忽视和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那么,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又将如何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