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市税费总量、税收收入和基金费收入累计增幅均高于全省增幅14-17个百分点。税费收入总量居全省各市第8位,比上年同期前移3位,增幅居第2位,前移2位。其中:地方税收入总量居全省第8位,前移1位,增幅居第2位,前移3位;基金费收入总量居全省第13位,增幅居第6位,与上年同期一致。
上半年,四大主体税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继续保持稳固地位,分别增长40.9%、95.1%、63.4%和26.4%,为全市地方税收提供了70.5%的增量;其他8个小税种增势强劲,提供了29.5%的增量,较上年同期提高18.5个百分点。尤为突出的是,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分别增长4.0倍、1.2倍和0.9倍,合计拉动增长14.2个百分点。主体费种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分别增长51.0%、23.2%和39.5%,其他7个小费种增长迅速,生育保险费增长22.2倍,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伤保险费也在1.1-1.6倍的区间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