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讯 为了进一步提高地下矿山安全监管水平,整顿规范开采秩序,绩溪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型金属与非金属地下矿山整顿关闭工作。
县政府发布的实施方案规定,6月30日前全面排查摸底,7月确定关闭矿山名单,8月到11月组织实施整顿关闭。对列入停业整顿的地下矿山,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报县安监局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依法实施关闭;对确定为整改无望的矿山,11月底前关闭到位;对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的地下矿山且发生一起死亡3人及以上的立即实施关闭。12月由县政府成立督查组,对地下矿山整顿关闭工作进行督查,确保2010年全县地下矿山数量比现在有所减少,安全标准达标率80%以上,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周明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