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小布从市民政局获悉,6月1日起,我市开始受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就是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一方户籍在安徽省的,可以选择在省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双方均为内地居民、户籍均不在安徽省,但只要有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安徽省,可以凭有效居住证件到发放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双方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安徽省的,暂不能在安徽省办理结(离)婚登记;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全媒体记者 徐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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