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宣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宣办电〔2022〕55号)、《2021年度宣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奖(综合发展类疫情防控部分)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宣疫防办〔2022〕242号),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按要求进行了推荐申报。市疫防办经组织评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集体研究,现将2021年宣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奖(综合发展类疫情防控部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如下。
名单:
一、先进集体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宣城市人民医院;
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先进个人
何 平(宣城市疾控中心慢性病与地方病防制科科长);
杨 春(宣城市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
史爱清(宣城市商务局口岸科负责人、市贸促会秘书处副主任);
梁道喜(宣城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负责人、三级主任科员);
高启云(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朱 平(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情报中心主任);
何炎明(宣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兼副支队长);
汪 辉(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应急办副主任);
张一辛(宣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科科员);
陆 轶(郎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戴 敏(广德市计生协秘书长兼市卫健委疾控科科长);
何祖文(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程新涌(泾县医院党委委员 副院长);
代晓楠(绩溪县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喻欢庆(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工委委员)。
公示期为9月19日-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向市疫防办评审工作组反映。公示电话:0563—3011207。
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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