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在线讯 日前,泾县法院执行法官冒着小雨赶到申请人王大爷家中,将6000元抚养费如数交到大爷的手上。
2006年,王大爷的儿子王某与前儿媳陈某相识结婚,次年生育一子。不幸的是,王某在2011年罹患精神疾病且致残。2013年,王某与陈某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协议中约定婚生子随王某生活,陈某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但陈某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眼看着到了年末,一年的抚养费还未收到,无奈之下,王大爷于2021年1月22日代年幼的孙儿向泾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受理后,法官立即联系了被执行人陈某做工作,该案执行款6000元全部执行到位。随后,法官带着现金直接来到了王大爷家。面对法官的高效执行和暖心服务,老人连声道谢。(戴钊 刘淑涓)
刷新